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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手袋25元!名表99元一塊!男子在朋友圈做微商,連累岳父雙雙入獄!
2017-08-17 13:39:14 來源:都市快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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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奧、天梭等名牌手表99元一塊,LV手袋4件套纔25元?

  別以為在朋友圈裡賣假貨沒事兒,廣州一男子連累岳父齊齊入獄!

  趁七夕在朋友圈預售假表,還沒開售便被查獲

  2015年8月,時年27歲的男子許某購進一批假冒注冊商標的名牌包包和名牌手表在朋友圈進行銷售,存放在廣州市海珠區一間民房裡,並僱傭54歲的岳父李某某負責打掃衛生、打包商品。

  同年8月20日,公安機關將李某某抓獲,並在房屋裡查獲了假冒名牌手表2639塊、假冒名牌包包649個及假冒名牌香水864盒。經鑒定,部分被侵權商品的市場價值為人民幣6571.966萬元。

  許某在一個月後投案自首,盡管貨值金額高達六千萬餘元,他通過朋友圈銷售假貨僅成功獲利人民幣200元。

  『許某在法庭上辯稱,他是2015年8月纔開始賣假貨,之前銷售的是國內的正品,而且這次只是預售,准備8月20日七夕情人節纔正式開始銷售,結果當天就被警方查獲了。辯護人提出,許某的犯罪行為屬於未遂,應當對其減輕處罰;涉案商品的價值應當按照其朋友圈發布的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朋友圈沒有發布售價的,應按照平均價格計算。

  自己被判一年六個月,連累岳父獲刑一年

  海珠法院審理認為,許某、李某某無視國家法律,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對於涉案商品價值計算,鑒於本案的實際情況,被告人許某不可能按照正品的價格進行銷售,合議庭當庭查閱了許某的手機朋友圈,按照朋友圈標價計算相關涉案商品的貨值金額:LV手袋四件套標價25元;名牌手表按分類平均價分別為75元和99元,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227995元。

  海珠法院認為:

  被告人許某、李某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成功銷售全部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是犯罪未遂,對尚未銷售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許某犯罪後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最終分別判處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說法:小心『微商』變『危商』

  『微商』經營模式主要是建立在熟人關系之上,通過微信好友轉發進行推廣經營,易取得微信好友信任。微信朋友圈不同於一般互聯網網絡信息所具有的全民可視性,因其相對不公開,而具有相對隱蔽性。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微信朋友圈的上述特點,在朋友圈上發布熱銷商品的虛假銷售信息或發布包括CHANEL、LV、ROLEX在內的各類假冒世界知名奢侈品的銷售信息,實施詐騙、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等犯罪活動。此類銷售信息通過微信好友間的互相推廣可實現信息的幾何級增長傳播,一旦發生違法犯罪行為,則受害群體人數眾多。

  法官提醒:

  市民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對『微商』要持謹慎態度,若有網上購物需求,盡量到正規網絡購物平臺或者選擇向認識的朋友購買。不要貪圖便宜輕信朋友圈上的銷售信息,特別是對於以遠低於市場價格銷售的商品更應提高警惕。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