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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老人起訴4次終離婚 此前均被子女勸退
2017-08-15 17:51:13 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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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的張某與李某已結婚54年。2013年,張某先後3次到法院起訴離婚,因孩子們的介入,張某又撤訴了。今年,已年滿81歲的張某再次來到福田區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

  2017年初,福田區法院接到張某起訴離婚請求後,傳交到『婚姻調解室』平臺進行集中處理。負責張某案件的調解員黃女士是一名心理諮詢師。她告《法制日報》記者,她是從福田區婦聯專業隊伍中選派常駐法院進行全面調解、調查並提出專業意見的人民調解員。像張某這樣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一般涉及到當事人的情感疏導等多領域的專業問題,她首先會給他做情感疏導,心理救治,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縮小當事人爭議的焦點范圍。希望通過訴前、訴中、訴後三種機制對案件進行分析、調解,化解。

  黃女士說,她多次上門家訪,從多角度勸說老人,並與張某和他的3個孩子一起進行調解談話。張某的3個孩子也希望老人能夠撤訴,並表示可以滿足老父親的願望和要求,但還是遭到張某拒絕。

  黃女士調查了解到,張某從2005年開始,就獨自在外租房至今,逢年過節纔會一家人聚在一起。

  『孩子們都站在他媽那邊說話,孤立我,我覺得我在這個家裡沒有了尊嚴,經濟也受控,我只希望在暮年享受自由生活。』張某對黃女士說。

  黃女士還調查發現,孩子們在兩個老人之間所處的立場加大了問題的衝突。雖然他們希望張某不離婚,但他們對張某的態度一直處於對立狀態。

  今年5月,黃女士多次與張某的孩子們溝通。最終,張某的3個孩子覺察到,多年來與父親對立,沒有考慮父親的需要。認為父親就要依兒女的意願生活,於父母多年的婚姻狀況不顧,一段『死亡婚姻』也惡化了親子關系,導致父親離婚之路義無反顧。

  通過訴前、訴中調解、調查分析,張某的離婚意願很堅定,法院依據我國婚姻法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張某與李某離婚。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