輟學沒錢花萌生搶劫念頭
閻某、趙某和張某初中未畢業就輟了學,在昌樂縣城游蕩,相互結識後跟隨吳某玩耍,四人均無工作。吳某被稱作老大,另外三人無論何事都聽從他的吩咐。住賓館、吃飯、上網等都需要花錢,他們從家裡帶出的錢早已花光,因此萌生了搶劫和盜竊的念頭。
幾人拖欠賓館房費,為盡快還清,吳某提議實施搶劫,另外三人表示同意。對搶劫的細節,四人分工明確,由吳某負責指揮,趙某負責噴辣椒水,張某負責搶包,閻某負責望風。實施搶劫時,每人口袋裡都帶著一把彈簧刀,以備使用。
2016年5月的一個深夜,閻某、張某和趙某攜帶辣椒水噴射器來到昌樂縣西湖公園准備搶劫作案。在該公園逛了一圈後,他們將目標鎖定在一對情侶上,女孩挎著一個包。
三人與那對情侶迎面相遇後,掉頭搶包。根據分工,閻某負責望風,趙某用辣椒水噴射器噴射那對情侶的眼睛,在辣椒水的強烈刺激下,那對情侶根本睜不開眼睛,大聲喊叫著蹲在了地上。張某趁機上前搶走女孩手中的包,三人得手後快速逃走。回到住處後,三人將搶劫所得贓物如數交給吳某,由吳某負責支配搶來的錢和物品。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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