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名女商人於2004年入境美國時,疑遭當地邊境人員暴力拘捕,眼睛被打瘀青,身體多處受傷。女商人兩年後上訴索償,美國聯邦法院當地時間8月7日裁定,她可獲46.1萬美元(約309萬人民幣)賠償。

事發於尼亞加拉瀑布彩虹橋(資料圖)
海外網8月9日電中國一名女商人於2004年入境美國時,疑遭當地邊境人員暴力拘捕,眼睛被打瘀青,身體多處受傷。女商人兩年後上訴索償,美國聯邦法院當地時間8月7日裁定,她可獲46.1萬美元(約309萬人民幣)賠償。
據香港東網消息,該女商人名叫趙妍(Zhao Yan,音譯)在美加邊境尼亞加拉大瀑布彩虹橋,以游客身份入境美國。被指『當時逃離邊境人員,被制服時又不斷掙紮,故其身上的傷是自己造成的』。
趙妍於2006年上訴,追討1000萬美元損害賠償。
法官認為,當地政府需對邊境人員的處理手法負責任,裁定在這次錯誤的拘捕行動中,趙妍可獲46.1萬美元彌補醫療費、身體傷害和財物損失。
據悉,當地政府與趙妍的代表律師暫未回應判決。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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