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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集團三名高管因貪污受賄千萬元受審
2017-08-09 18:46:4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於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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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8月9日電 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功偉,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鞠瑾,原工會主席趙偉利用職務之便,以低價購買下屬公司開發的房產,並將部分股權投資收益據為己有,因貪污受賄上千萬元(人民幣,下同)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王功偉、鞠瑾、趙偉利用擔任北京金融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低價購買下屬公司北京富景文化旅游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房產各2套,所購房屋價格與市場價格差價分別為380萬餘元、600萬餘元、240餘萬元。

  2014年,王功偉、鞠瑾、趙偉利用職務便利,將北京金城泰投資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收益等非法據為己有,三人各實得50萬元。

  檢察官介紹說,此案在審理過程中,檢方發現王功偉、鞠瑾、趙偉均有遺漏罪行。三名被告在2007至2013年期間,在入股某證券公司過程中曾為徐某提供便利,為此,三人共收受人民幣1200餘萬元,分別各受賄400萬元。

  針對檢方的指控,被告人王功偉承認將股權收益50萬元據為己有。但對於低價購買兩套房產,他表示不服。他辯稱,低價房所涉及的房地產項目是金融街集團從市場上主動爭取的項目,之後是以國企的盈利標准出售的。

  王功偉、鞠瑾、趙偉分別於2016年3月29日、同年3月16日、同年3月29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查獲歸案,部分贓款被扣押。

  檢方認為,三被告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