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法制  >  社會與法
搜 索
女子當街遛『寵物猴』 買猴當寵物違法又危險
2017-08-09 16:31:00 來源:北方網  作者:曲璐琳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在河北區金沙江路與月牙河道路口,一名中年女子抱著一只憨態可掬的小猴子玩耍,引起了許多路人的注意。該女子稱,這是自己的寵物猴。相關專家表示,把猴子當寵物養,既有法律風險又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小猴子憨態可掬

  記者昨天16時許在現場看到,這名穿著連衣裙的中年女子手中抱著一只四五十厘米高的小猴。小猴子時不時擺出可愛的『造型』。猴子很小而且有些怕人,要麼抓著主人的衣服,緊緊地貼在她身上,要麼摟著主人的胳膊,生怕離開她半步,不時還將手指含在嘴裡,顯得憨態可掬。近看,它的一雙大眼睛忽閃忽閃的,吸引了許多人拍照。

  一些市民對這只可愛的小猴子都很感興趣。但在被問及猴子的來歷時,中年女子卻始終未多言,只是說小猴子出生後不久,她就花1.5萬元從朋友手中買來做寵物的。她稱,她飼養的是只『純種袖珍石猴』,性格溫順,不會傷人。『我對它可好了,而且連疫苗也給它打了,還特意辦了「猴類領養證」。』但是,她對『猴類領養證』的獲得渠道和程序卻含混其詞。

  攜帶病毒可致人死亡

  本市動物保護協會的工作人員在看到猴子的照片後表示,這只猴子應是獼猴幼體,並不是所謂的『袖珍石猴』。他說,在生物學上不存在石猴這種分類,它就是普通恆河猴或者日本獼猴。所謂體型迷你袖珍、長不大之說,更是無稽之談,現在小,只是因為猴子尚未成年。猴子成年體重均可達到10公斤以上,體型巨大,性格凶猛,還可能傳播疾病,很不適合作為寵物飼養。『所謂的飼養寵物猴子的「猴類領養證」和疫苗都是噱頭,只要十元、八元就能買到,完全沒有任何保障。』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飼養猴類需要取得本市林業部門的馴養繁殖許可證,一般家庭不具備猴類飼養條件,一般的寵物店和網絡賣家也不可能通過合法渠道獲得《馴養繁殖許可證》。

  他特別提醒說,私養寵物猴最危險之處是病菌在人猴之間的互相傳染,獼猴身上有一種對人殺傷力極強的HerpesB病毒,通過體液接觸傳染,輕則嚴重損傷人類的神經系統,重則致人死亡。

  買賣私養猴類涉嫌違法

  被訪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我國目前不允許個人飼養所謂的寵物猴。『猴子不管是不是在合法商販處購買的,都屬於違法行為。』他提醒市民,私自在家裡養猴,一經發現,私養數量少的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數量多的或因販賣野生動物甚至可能會被判刑。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