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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數小時不飛 女乘客中暑 深航回應招網友、專家『怒懟』
2017-08-06 16:40:49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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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機數小時不飛,女乘客中暑

  深航『熱暈門』招來網友、專家『怒懟』

  飛機空調真不給力?讓暈倒乘客簽『免責協議』有理?專業人士這樣解釋

  據悉,當事深航航班是這種A320機型。資料圖片

  當事航班機艙內,有乘客已經熱得赤膊。乘客視頻截圖

  『延誤4小時,深航一航班空調不開乘客暈倒』的視頻,這幾天在網上熱傳。爆料者稱,8月1日,大連飛往深圳的ZH9632次航班,在乘客登機後數小時未起飛,一名女乘客在機艙內因中暑暈倒,機場地面救護人員上飛機進行救治,救治後,機組人員要求暈倒女乘客簽署免責協議纔能起飛。事件爆出後,不少網友質疑航空公司為何不開空調,並讓乘客簽署『免責協議』。航空公司也對網友的質疑進行了正面回應。而航空公司回應後,卻又迎來一波包括圈內人士的『怒懟』……

  A

  情景再現

  登機後『板等』數小時,乘客熱得中暑暈倒

  8月1日,大連飛往深圳並經停揚州的ZH9632次航班原定於8月1日15時10分從大連起飛,但乘客在16時許登機後航班仍在『排隊』。『不停有人問乘務員,能不能開下空調,真的很熱。但乘務人員說已經開了。』機上一位乘客表示,也許是空間密閉,大家在上面坐了幾個小時,內心也比較焦急,有一名乘客暈倒了。

  記者也看到,視頻發布者表示,『在機艙內乘客多次要求開空調,空乘人員總是找借口不開,導致一名女乘客中暑暈倒,地面醫護人員登機進行緊急搶救。』此外,『在救治過後,乘務人員要求中暑暈倒的女乘客簽署免責協議纔給起飛,解釋說是深航領導的決定』。

  大連周水子國際機場醫務室相關工作人員表示,8月1日18時40分左右,一名女乘客胸悶乏力、中暑暈倒,機場救護人員上機緊急救治後,乘客繼續旅程。

  B

  兩大焦點

  空調開沒開?為什麼要簽『免責協議』?

  紫牛新聞記者選取了『乘客深航機艙中暑事件』最熱門的三條微博下點贊量最高的前十條評論,統計發現,網民輿論對該事件持負面態度較多。60%以上的意見集中在深航服務,質疑其連空調都捨不得開;30%的質疑在深航要求中暑的女乘客簽署免責協議纔允許其繼續行程。

  記者發現,網友回復中有人認為,開空調會多燒油,航油量是根據飛行距離計算的,地面燒多了飛行可能會造成燃油不足,影響飛行安全。但這個解釋立即被『懟』。『這種延誤不是個例,大部分乘客碰上延誤還是能諒解的,但是這麼熱的天,機艙裡又悶,你不把天熱帶來的這些問題考慮進去你開什麼航空公司?』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明確要求航班延誤時,旅客在機艙內等待不能超過3個小時,超過了航空公司就是違規。』多數網友認為,不論是燃油還是其他技術原因,都不應該讓乘客在三伏天的密閉機艙裡悶上四個小時,而無論是事前准備還是事後的處理方式,航空公司都難辭其咎。

  C

  深航解釋

  在地面飛機空調不給力,旅客簽的是『告知書』

  深航相關負責人岳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當天大連機場的空調車有限,無法供給所有等待的飛機。事發航班在沒有空調車供給空調的情況下,只能靠飛機的輔助動力裝置APU提供空調。而在地面上,APU所提供的空調冷氣有限,因此,旅客會感覺到悶熱。

  岳先生進一步解釋說,機上坐滿旅客時,機坪溫度達到60攝氏度,那麼只開啟APU,機艙內溫度只能控制在30℃。

  而對於『免責協議』,岳先生說,當時機組判斷該乘客已經不適合繼續旅程了,便勸說其下飛機結束行程,但旅客執意要飛,航空公司便給旅客簽了一份『旅客告知書』。『旅客告知書』只是告知旅客在行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簽訂告知書的旅客,一般是孕婦、無成人陪伴兒童、聾人、盲人、部分殘疾人、犯人、精神病患者,健康情況可危及自身或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或不符合深航乘機條件卻強烈要求乘機的旅客,一般在乘機前,簽訂告知書,告知乘機風險。中暑旅客屬於「不符合深航乘機條件卻強烈要求乘機」一項。』岳先生說,簽訂告知書後,一旦乘機人出現問題,航空公司可能會減輕責任。

  此外,對於網上『旅客在機艙超過3個小時』的說法,岳先生告訴記者,剛開始旅客在客艙等了兩個多小時,後來由於有旅客中暑,醫務人員上機救治等,纔使得飛機等待時間超過三個小時。而由於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延誤,航空公司可以不予賠償。

  然而,小伙伴們並不『買賬』

  『航空公司首先要問問自身,服務做得夠不夠,在空調不給力、空調車調配不過來的情況下,能不能給旅客多加點水、能不能多聯系幾趟地面空調?』『把鍋甩給飛機就沒意思了,飛機還不是深航自己的嗎?』『告知書應該是無效的,從合同法的角度說,是不支持的。』……在網上,不少『大V』又掀起了一波『質疑浪潮』。

  核心問題,請專家談談

  資深機長:飛機在地面APU裝置可供足夠動力

  飛行圈資深機長陳建國接受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飛機在地面的空調提供方式主要有三種,一個是飛機自身的APU(輔助動力裝置),類似一個小型的發動機,在地面可以提供電力和空調;二是可以使用地面的空調車;三是和廊橋固定的空調設備,都把冷空氣直接送到客艙和駕駛艙。

  『APU制冷固然沒有發動機和地面空調效果好,但是制冷和提供電力是足夠的!』陳建國表示,如果說APU制冷效果有限,可能是它故障了,或者這臺空調制冷效果不好,也可能是維修不力。『有網友說是飛行員不開空調,其實飛行員在駕駛室,設備發熱部件更多,再加上窗戶直曬,比客艙可熱多了。』陳建國說。

  據了解,深航該航班為10.3年機齡的A320客機,此前制冷效果不足致使旅客中暑的情況並不多見。

  另外,針對不少網友『我在空中飛的時候,冷得要問機組要毯子,怎麼在地上空調就不行了』的問題,陳建國解釋說,飛機的空調系統是由飛機發動機帶動的,但飛機在地面等待時發動機幾乎不能帶動制冷,這時一般都由APU提供供電、供氣。在空中,外界零下幾十攝氏度,空調使用發動機引氣或者新飛機比如787直接使用外界空氣,制冷不是問題。

  律師說法:航空公司的『告知書』是無效合同

  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周健律師接受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對於免責條款的效力,法律視不同情況采取了不同的態度。司法實踐中對那些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禁止的。我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這種明顯免除自己責任或明顯排除對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的免責條款,造成了當事人事實上的訴訟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顯失去公正即顯失公平,必須確認其無效。

  周律師認為,首先告知書必須在乘客乘坐飛機前簽訂,告知旅客可能發生的風險,降低自身責任。但當時深航發生長時間延誤,已經處於違約狀態,還要求本就處於弱勢的乘客簽訂《告知書》,屬於單方面變更合同要求。從法律角度來說,這個合同是無效的。其次深航作為強勢一方,在旅客沒法對自己身體是否適航做出評估的情況下,簽訂《告知書》,從『顯失公平』的角度來說,這個合同也是無效的。

  延伸話題

  如此延誤,乘客會得到賠償嗎?

  此外,正處於夏季航班延誤高發期,不少網友比較關心『在客艙內等待超過3小時』的賠償問題。記者了解到,盡管民航法規定乘客在機艙不能超過三小時,但超過了怎麼罰、是否對乘客進行補償,條款中並沒有強制要求。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