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俱疲:
再鬧離婚丈夫要求精神賠償
此後,夫妻倆在良慶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並登記在阿月名下。阿月辦了張信用卡給阿梁使用,專門用來還房貸。
女兒一天天長大,阿梁因為工作不穩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照顧女兒上,阿月則一心撲在工作上。漸漸地,阿月的事業發展得越來越好,而阿梁在工作中卻毫無建樹,雖然他一直都想努力證明自己。後來,他瞞著阿月,借了10多萬元投資生意,結果卻賠了個精光。夫妻倆在人生觀和價值觀上的差距越來越大,經常為一件小事爭吵個沒完。爭吵中,阿梁經常拿阿月出軌前男友懷孕說事。而阿月卻認為,女兒是阿梁的,即便她過去有錯,那也是阿梁造成的。雙方繼而展開冷戰。
今年2月,在一次大吵後,阿月從家裡搬了出來,阿梁則獨自帶著5歲的女兒生活。讓阿月沒想到的是,一看她想和自己分開,阿梁馬上用阿月給他的那張信用卡刷卡5萬多元,拿來歸還他做生意的借款。隨後,阿月將阿梁告上良慶區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在這段婚姻裡,阿月和阿梁都已身心疲憊,兩人對離婚均無異議,但孩子卻又成為這離婚路上過不去的坎。阿梁始終不認可女兒是他的親生孩子,他認為自己撫養了別人的孩子5年,阿月應該賠償自己撫養孩子5年的撫養費,一起歸還5萬多元的信用卡債務。阿梁還額外提出1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因為阿月在婚姻中出軌有過錯。
塵埃落定:
一紙調解書止住愛恨情仇
對阿梁的要求,主辦該案的法官告訴他,在孩子出生前,他就明知這個孩子可能不是自己親生的,為維持婚姻,他向阿月表示自願與其一起撫養孩子,與孩子形成了事實上的養父與養女關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撫養孩子是他應盡的義務。阿月在婚姻續存期間雖然有婚外性行為,但尚未達到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而且阿梁自身也有婚外性行為,不屬於無過錯方,所以他所要求的精神損害賠償於法無據。
聽了法官的說法,阿梁放棄了要求賠償撫養費和支付精神損失費的訴求。對於信用卡的5萬多元債務,阿月認為,卡一直都在阿梁手上,這筆款是他們分居後阿梁盜刷的,不該由她來賠償。對於阿梁不認可親子鑒定的態度,阿月說,既然阿梁不認可就算了。『無心戀戰』的她,主動放棄了夫妻共有房產的分割。最終,兩人達成協議,婚後購買的一套房屋歸阿梁所有,孩子由阿月撫養,撫養費也由阿月獨自負擔,信用卡債務由阿梁自己歸還。
最終,兩人在自願離婚調解書上簽字,一紙民事調解書,止住了所有過往的愛恨情仇,兩人和平分手。
畫外音
不再『為所欲為』
婚姻纔能持久
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家事糾紛訴前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伍老師,專門負責給阿月和阿梁進行心理疏導和調解。伍老師認為,這對離異夫妻的問題,一開始源於婚外性行為。婚外性行為,無論是暫時的還是長期的,對配偶而言都是巨大的傷害,直接影響著家庭中婚姻關系的穩定。
該案中,雙方因為賠償和債務的問題爭執不休,歸根結底是因為相互都認為對方纔是過錯方,而自己則是婚姻的受害者。這對夫妻一直在自由和責任這兩個矛盾的需求中徘徊,均沒有負起應有的責任和義務,矛盾也就日益尖銳。婚姻需要夫妻雙方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婚後不再『為所欲為』,婚姻纔能持久,纔能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