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執法將被移送公安立案
4月16日上午,環保部強化督查第十五督查組執法人員在對濟南市歷城區仲宮鎮山東綠傑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被該企業負責人王某非法扣留,直到公安機關到場後,執法人員纔得以離開。此後,環保部第九督查組有關人員在河北省邢臺市現場檢查時,執法證被搶奪。
除了這兩起典型事件外,環保部指出,自今年4月初,大氣質量強化督查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發生拒絕檢查、阻礙執法事件共11起,涉及山東省濟南市、聊城市、濟寧市、河北省邢臺市、山西省陽泉市以及河南省濮陽市等6個地市。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表示,對於阻撓執法,環保部除了要求事件發生所在地政府對阻撓執法行為進行嚴懲外,還可對企業依法進行處罰。他強調,公安部門可以對實施阻撓的個人進行5至10天的行政拘留。田為勇警告說,對於阻撓執法性質嚴重的,環保部門還會移送給公安部門進行立案查處,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抽查督辦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考慮到大氣質量強化督查將持續一年,環保部透露,為了保障督查延續性,克服異地執法困難,此次強化督查采取『壓茬式』輪換,通過前後輪次各4名人員共同工作的方式進行交接。
環保部透露,4月21日,該部還派出7個巡查組,對除山西省外的24個城市開展為期一周的巡查,以確保督查能夠順利交接並保證督查質量。同時,7個巡查組將現場抽查督查組發現問題和環保部督辦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責任編輯:焦志明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
圖片圖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