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消息,2012年制定的《山東省公辦幼兒園編制標准》,有效期至2017年3月14日。山東省編辦、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評估,該文件需繼續有效,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3月14日。根據《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238號)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省政府同意,日前重新發布。相比之前,包括幼兒園小、中、大班規模、教職工中專任教師、附加編制比例等標准進一步明確。其中,大班人數最多不超過35人。
按照新標准,幼兒園班級規模分別為:
小班(3至4歲):20-25人。
中班(4至5歲):26-30人。
大班(5至6歲):31-35人。
而教職工與幼兒比例相比之前沒有變化,依然是:全日制普通幼兒園:1:6-8,寄宿制幼兒園:1:5-6。
在教職工結構比例方面,首次提出專任教師不低於教職工總數的91%。鄉鎮(街道)中心幼兒園、示范和實驗性幼兒園可本著從嚴從緊的原則,按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5%核增附加編制;山區湖區幼兒園、多民族教育或特殊教育幼兒園可本著從嚴從緊的原則,按不超過教職工編制總數的8%核增附加編制。
原標題:山東重新發布公辦幼兒園標准大班人數不超35人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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