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箱藏人體胎盤
曲某的一系列奇怪表現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於是再次對車內物品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再打開一個編織袋後,我們在裡面發現了一些醫療部門用的標簽,還有手術臺上用的手術墊布。』劉明說。見自己躲不過,在他們的再三追問下,曲某承認編織袋內裝的竟然全部是人體胎盤。
一聽全是人體胎盤,民警也非常驚訝,於是立即將曲某控制移交給派出所。為了確定車內物品的性質,劉明第二天立即與衛生、環保等部門取得了聯系,經初步檢查,該車內十個編織袋內裝的全是長20多厘米、寬10多厘米,厚約兩三厘米的人體胎盤,其中八個袋子被裝滿,另外兩個袋子裝了一半,總數約幾百個。經詢問,曲某承認了自己購買人體胎盤的事實,稱車內胎盤數量是300個。對於購買胎盤的原因,曲某自稱是給自己的父母親治病,民警詢問父母親什麼病,他又改口說是自己吃,自己也不知道胎盤不能私自買賣。
涉違法購買已處理
為了確定車內的物品到底是不是人體胎盤,是否還存在其他見不得人的東西,民警聯系了泰山區衛生局相關部門對車上的物品展開專業調查。
為了詳細調查駕駛員曲某購買人體胎盤的整個違法經過,衛生局工作人員在交警城東大隊訊問室內對駕駛員曲某進行了詢問。經過詢問,曲某承認了自己購買人體胎盤的事實。
根據2005年我國《衛生部關於產婦分娩後胎盤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規定:『產婦分娩後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產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
曲某私自購買人體胎盤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他所運輸的人體胎盤因沒有合法的來源也沒有相關的檢驗合格標志,為了防止傳染病,也將作為醫療廢物進行處理。隨後,民警與環保部門取得聯系,由環保部門對曲某違法購買的人體胎盤進行徹底銷毀。
原標題:山東交警查獲一轎車內藏300只人體胎盤司機謊稱為治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