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廣東增城農婦潘金蓮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我不是潘金蓮》與同名小說作者劉震雲等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3月21日,此案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4月19日宣判。
19日晚,編劇宋方金曬出判決文件,並評論道『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的鬧劇終於結束了。文藝環境越來越狹窄艱難,希望不再發生這樣挑戰創作常識的鬧劇。對號入座,庸人自擾,壞人搗亂。』法院的判詞似可翻譯為:原告只是起了個與名著中人物形象潘金蓮相同的名字而已,從法律上講,同被告的小說與同名電影中提到的潘金蓮沒有關系,根本沒有資格當原告。
此事一曝光,網友們都覺得哭笑不得,戲稱該農婦是『實力碰瓷』。網友們紛紛調侃道:『還好她沒叫朱重八,不然事鬧大了!』『那如果叫了劉徹、劉備、曹操又該怎麼辦?』
責任編輯:焦志明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
圖片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