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檔耐用物品可拍賣
有的小伙伴可能好奇,什麼樣的禮品能進入拍賣程序呢?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查了一下,發現各地的規定不同。比如上海市政府早期曾規定:高檔耐用物品可按有關規定拍賣;適宜辦公用的物品和高級工藝品經單位領導批准並登記入賬後,可留本單位使用;一般的日用品等可用作獎品、慰問品、捐贈品,也可折價處理給本單位職工。
此次拍賣的組織方武漢市紀委,曾在2015年《武漢市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登記上繳管理辦法(試行)》(武紀發[2015]4號),其中規定,需要上繳的包括:受贈的各類物品;代幣購物卡、儲蓄單、股票、債券及其他有價證券;支票、本票、匯票及各種有價識別卡、提貨憑證等支付憑證。
從前述拍賣物品,大致能了解哪些是可拍賣的。說完拍賣,順便多說幾句禮品上交的注意事項。
早在1995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引發了《關於對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收受的禮品實行登記制度的規定》。其中明確要求:
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饋贈,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禮品,必須登記上交。自收受禮品日起一個月內 ,要本人填寫登記表,與登記的禮品按規定上交所在機關指定的受理登記的部門。
現實中,有的官員會在風聲緊的時候緊急將已收禮品送還或者上交,這顯然是不行的。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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