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願意承擔責任
但雙方在賠償數額上存在分歧
『發生這個事情,酒店有一定責任。我們提出免除顧先生4天房費,共計1800元,並給予2880元的獎勵紅包,感謝他發現了酒店的問題,解除了一個隱患。』陳小華說,對方對這個處理結果不滿意,提出5萬元的賠償。
陳小華認為,顧先生所提的金額沒有任何依據。
浙江時代商務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陳一來律師認為,這件事的第一責任人是安裝針孔攝像頭的人,至於酒店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要看酒店方有沒有存在管理上的過錯。同時,還要根據不同的情況去判定責任,比如安裝設備的人是酒店員工還是外人,這個設備是否偷拍到顧先生夫婦,視頻有沒有泄露出去等。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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