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6點多,小花已不能正常吃飯了。2個小時後,年幼的小花被燙傷後不哭不鬧,但精神極其不好,後不斷在床上翻滾,後小花即出現諸多不適。因擔心被丈夫等家人責罵,其間,蒙某某將小花抱到3樓休息,其他家人在2樓未及時發現異樣。

熱水溫度60多度,11小時後被發現身亡
次日凌晨2時許,蒙某某發現小花出現牙關緊鎖、頭部傾斜等反應後,即給其做心肺復蘇。在發現小花休克似乎已無呼吸,她想抱著小花去跳河自殺,後發現懷中的小花還有微弱的呼吸後,即打電話報警。警車送醫院途中與接警察報警的120救護車相遇,經急診醫生現場檢查後,確認小花已經死亡。
經辦檢察官稱,案發後,公安機關現場偵查實驗,初步判斷燙傷女童的水溫約為60多度。
今日,記者諮詢了福州總院燒傷整形科主治醫生王宏坤稱:
正常情況下,成年皮膚長時間耐受不出現燙傷的溫度為42 ℃。超過42 ℃,若時間長,成人的皮膚也會造成燙傷的。幼童的皮膚比成人更柔嫩,60多度的水,足以造成幼童燙傷,且是比較嚴重的燙傷。
第二,女童屁股、後背、額頭等部位被燙,燙傷的面積大。成人超過20%或孩童超過10%的燙傷面積,因為創面滲出大量血漿,就有可能造成低血容量性休克。滲出液是血漿,血漿不停地滲出又沒有得到及時的補充,血的量就少了。
對於成人來說有5000毫昇的血液,孩童則不到1000毫昇的血液,出現短時間急性滲出對孩子來說是無法耐受的。
後經法醫鑒定,女童體表大面積淺Ⅱ度燙傷,導致低血容量性休克死亡。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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