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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市政經理受審 借偷排『垃圾湯』斂財被控兩宗罪
2017-04-12 09:27:03 來源:新華網  作者:李禹潼 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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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參與垃圾滲瀝液偷排利益輸送,涉嫌受賄罪和污染環境罪的馬斌,在二中院受審。記者尹亞飛攝

  - 『假灑水車垃圾場運污水偷排市政井』追蹤

  兩年前,刊發調查報道《六裡屯垃圾填埋場駛出假灑水車偷排污水》,曝光多輛外地牌照罐車在六裡屯垃圾場灌滿滲瀝液後,未經處理便往市政污水井偷排。俗稱『垃圾湯』的滲瀝液,是生活垃圾在分解過程中產生的一種高濃度有毒有害液體,經過處理達標後方能排放。(2015年4月11日報道)

  昨天上午,這個偷排鏈條的關鍵一環、曾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有限公司七處經理馬斌,因參與垃圾滲瀝液偷排利益輸送,被控受賄和污染環境罪兩項罪名在二中院受審,其中涉嫌受賄金額為1800餘萬元。而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裡,涉案的天津某商貿有限公司偷排滲瀝液『省掉』的處理費用高達5000餘萬,這筆錢來自財政撥款。

  偷排滲瀝液獲利被控兩宗罪

  1971年出生的馬斌碩士文化,曾任北京市方中市政建築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簡稱方中公司)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及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處有限公司七處(簡稱市政七處)經理。昨天上午10點,他被法警帶上法庭接受審理。

  據指控,馬斌於2012年至2015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天津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公司)承攬和執行海淀區六裡屯垃圾填埋場污水外運項目和土工膜采購項目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天津公司實際控制人呂某給予的錢款共計1800餘萬元。

  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馬斌伙同天津公司及呂某、李某等人違反國家規定,將該公司從海淀區六裡屯垃圾填埋場外運的垃圾滲瀝液傾倒入位於海淀區後廠村路等地的市政污水井內,該公司違法所得5000餘萬元。在此期間,馬斌多次指使張某,幫助天津公司解決外運污水車輛被查扣的事項。

  此次庭審,檢方指控馬斌犯受賄罪、污染環境罪兩項罪名。

  獲1800萬稱對偷排『不知情』

  受審時,馬斌對兩項罪名均以否認。馬斌稱,他自2010年調至養護集團市政七處任職,方中公司是隸屬養護集團的國有獨資公司。2012年下半年,方中公司承攬六裡屯垃圾場垃圾滲瀝液外運處理業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呂某推薦了一個需要掛靠在方中公司的施工車隊負責運輸。

  『案發後我纔知道,該車隊負責人李某是呂某的外甥,李某的車隊未按規定將滲瀝液送至污水處理廠,而是偷排入市政污水井中』,馬斌承認自己負有監管失職的責任,但並未參與偷排及牟利,方中公司也只收取了車隊掛靠費用。

  對於1800餘萬元的受賄指控,馬斌稱,呂某給自己的錢,是幫老鄉借的小額貸款。

  『我確實在公司管理上有失職行為,李某車隊的偷排給國家造成損失,』馬斌曾供述稱,據其了解,垃圾場滲瀝液的運輸處理行業,十多年來一直存在偷排行為,該現象是行業通行做法。

  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認為,馬斌伙同他人違反國家規定,在長達近三年時間內,將六裡屯外運的垃圾滲瀝液共60多萬噸傾倒海淀區後廠村路等地的市政污水井內,總運輸車次2.9萬餘次,違法所得人民幣5000餘萬元。經檢測,六裡屯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瀝液重金屬、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成分嚴重超過相關污染物排放標准的三倍以上。在傾倒滲瀝液過程中,馬斌親自派車指認污水井蓋,在運行中起到幫助作用,馬斌在污染環境中起組織、指揮的作用。

  案件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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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