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買車被騙不料合同藏貓膩
李先生感覺上當了,不僅因為多花了錢,更重要的是心裡特別不痛快。他說,剛發現這事兒那晚氣得都沒睡著覺。本以為買回了心愛的車,卻沒料到被人動了手腳。萬幸的是,上一個車主一直在4S店做保養,留下了完整的記錄,讓他掌握了證據。
而且,李先生在選購車時從銷售手中看到二手車商購車發票,『我多留了個心眼,拍了照片。上面寫著,原車主把這輛車賣給二手車商的價格是14.5萬元。』
帶著這些證據,李先生找到車商,對方卻一口咬定裡程表上的公裡數並不是他們改的,並稱對此不知情。無奈之下,李先生向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舉報,但因其購車合同中明確寫著賣家對車輛的裡程數『不確保』,因此,作為管理方的交易市場也只能給雙方調解,無法強制要求賣家解除合同退還車輛或賠款。
記者從李先生出示的合同中看到,對於車輛裡程數,甲方也就是二手車出售方並不確保未對此進行過任何蓄意改動。此外,在合同的『爭議解決』一項中,也明確寫著,『車輛已行駛公裡數以汽車品牌廠家正規授權的4S店保養記錄為准』。
車商欲拿錢解決勸車主別較真兒
3月30日,北京晨報記者跟著李先生來到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找到他買車的博興世通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負責人稱願意給5000元『了事兒』,並表示,『也是看在老鄉情分上,為了叫你心裡舒坦點兒,實際上我們根本不用給你錢,這不合同上清清楚楚寫著「不確保」嘛,就是後面發現裡程數不對,也別找我們,因為我們賣車時就沒承諾你裡程表一定對啊。』
此外,這位負責人在安慰李先生時還說,『這車是2010年的,開了6年纔8萬多公裡?你買車時就應該考慮到這不正常,車沒毛病就行,多少公裡也無所謂,別那麼較真兒。』
『哪怕只改了三五萬,我也認了,可沒想到一下抹去了十萬公裡,這是不是太過分了?』李先生氣不打一處來。
但這位負責人說,『也不瞞您說,買二手車就是這樣,別指望和新車似的。就這個院子裡,99%的車公裡數都改過,(改)10萬公裡算什麼呀,30萬的也有呢。』
『既然買二手車,對裡程數對不上就得有個心理准備』,另外一位二手車經銷商也說,『改表這事兒又不難,你知道改了又能怎樣,根本查不到誰乾的。』
市場管理方介入願為雙方調解
後來,記者又和李先生來到交易市場接待中心,市場管理部負責人孫女士給出類似說法,『商家這樣的做法並不違規,因為合同中確實寫著「不確保」。既然這樣,買家後期發現公裡數與實際不符,也無法追究商家的責任,商家不存在欺詐行為。』
她舉例說,在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不少店鋪給消費者承諾提供『4保車』,其中就包含了對公裡數的確保,這也都是明文寫入購車合同的內容,『如果這些商家賣給您的車後來出現裡程數不一致,那肯定就給您退全款。但這些「不確保」的商家,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確實不能保證。』
此外,孫女士還表示,作為市場監管方,他們一直在指導商戶誠信經營,但商戶到底要不要給消費者確保公裡數,還得他們自己決定。對於李先生的遭遇,孫女士也轉述了博興世通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想出5000元賠償的意願。
而李先生則認為,購車前車身的廣告、銷售人員的介紹,都咬定這車只跑了8.1萬公裡,這個裡程數是他決定購車的重要因素,結果現在卻打算給5000元了事兒,『太兒戲』。
他提出要以這輛車的收購價購買,也就是讓車商退還從他身上賺取的6萬元利潤,『當然了我也可以做讓步,畢竟自己開了三個多月。』
昨天上午,李先生接到舊車市場投訴處理工作人員電話,問他是否能夠接受退還一萬元的調解結果,如果可以,市場再和二手經銷商協商。李先生表示不同意,此事還在進一步協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