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圖/高岳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4月8日發布的《中國法治政府發展報告(2016)》顯示,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共有19個地方出臺了網約車服務管理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但是只有3個地方是以政府規章形式出現,其餘16個城市以其他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
《報告》分析指出,各地方城市政府出臺的實施細則,為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設置了高標准,窒息了網約車的發展,不僅違反了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更不符合共享經濟的基本特征和發展規律。
車籍限制成共同『標配』
《報告》披露,2016年《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出臺,截至2016年12月28日,調研人員在北大法寶中共檢索到19件地方網約車服務管理實施辦法。其中,上海、重慶、廣州3個城市以地方政府規章形式出臺了實施辦法,合肥、天津、北京、安陽、廈門、金華、大連、瀘州、周口、漯河、平頂山、杭州、新鄉、寧波、南平、龍岩等16個城市以其他規范性文件形式出臺了實施辦法。19個地方的實施辦法在《暫行辦法》內容的基礎上,對從事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的許可條件進行了更為嚴格的規定。
其中,要求車輛車籍所在地為本市行政區域,成為地方限制的『標配』。在19個城市中,無一例外地都將車籍所在地為本市行政區域作為從事網約車服務的條件之一。
及電動車功率在19個城市中,有13個城市對車輛的軸距、排氣量或功率、續航時間等作出規定,只有安陽、周口、平頂山、新鄉、南平、龍岩6個城市未作相關規定。對車輛軸距、排氣量等作出規定的城市,普遍都設置了較高的標准。例如,上海市要求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北京市對車輛軸距和排氣量同時作出規定:『5座三廂小客車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含新能源車),排氣量不小於1.8昇;7座乘用車排氣量不小於2.0昇、軸距不小於30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