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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小長假你值班了沒?加班費怎麼算你知道嗎?
2017-04-04 10:17:08 來源:華龍網  作者:佘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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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龍網4月3日13時10分訊 清明小長假你加班了嗎?加班工資怎麼算你知道嗎?快來看看吧!

  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

  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清明節當天,也就是4月4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4月2日到3日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4月2日,清明小長假首日,北京玉淵潭公園迎來賞櫻、踏青高峰。圖為公園內游客眾多。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收入的70%確定。

  按照我市執行的第一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500元、第二檔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1400元計算,這兩個地區的勞動者在4月4日當天加班,加班工資至少分別有206.9、193.1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調休,加班工資則至少有482.7元和450.6元。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