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5批次不合格藥品
國家食藥監總局30日在其網站通報5批次不合格藥品,稱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藥品不合格。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通報稱,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檢驗,標示為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藥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405001和1504011、長春長紅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110、通化長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902的磷酸苯丙?林片,天津金虹勝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606的磷酸苯丙?林膠囊。不合格項目有溶出度、含量均勻度、含量測定。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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