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9日),由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立案偵查並審查起訴的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馮軍(正局級),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馮軍曾是國電系統的風雲人物,身上貼有銳意進取、攻堅克難的標簽,頭上頂著國家電網公司特等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等光環。然而,面對各種利益和誘惑的『圍獵』,馮軍開始迷失,底線步步退讓、防線漸漸塌陷,最終被貪欲擊倒,從昔日的『電力大佬』,變成如今的階下囚徒。
經查,馮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4346萬餘元,並有來源不明的財產總額人民幣7600餘萬元。
巔峰到谷底
高管成貪蠹
翻開馮軍的簡歷,每一頁都展示出馮軍驕人的工作業績,字裡行間都是馮軍耀眼的人生履歷。
1979年4月,馮軍從南京供電局城北供電所接線工做起,一乾就是4年。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和紮實的基本功使他在國電領域迅速成纔、大展拳腳,深受領導器重,很快就能獨當一面。他先後擔任南京供電局下屬供電分局局長、南京供電局用電處處長,南京供電公司副總經理,國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營銷部主任、副總經濟師、副總經理、總經理。2011年12月,馮軍調任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
能源、電信等企業關系國計民生,資本雄厚,且居行業壟斷地位,掌握稀缺市場資源,容易成為權力尋租和以權謀私的重災區。馮軍領導管理著這樣一個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型的企業,巨大的權力讓他慢慢走向瘋狂,或權錢交換,或變相索取。
貪欲的大堤一旦決口,必然洪水泛濫。案發時,馮軍家庭持有房產4套,價值6900萬餘元;持有銀行、證券存款共計價值3900萬餘元;另有書畫、珠寶玉器、高檔酒類、象牙、鍾表等貴重物品12類4239件,價值5300萬餘元。
擅於弄權術
巧尋接盤俠
馮軍名下的房產只有4套,但通過尋找高價『接盤俠』等方式交易的房產數不勝數,手段之隱秘,讓人嘆為觀止。當然,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心甘情願的『接盤俠』。馮軍獨闢蹊徑,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力變相勒索,以權力交換攫取不義之財,與行賄人之間形成『我高價接盤你房子、車子,你幫我快速掙錢』的『合作關系』。
2007年,時任江蘇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的馮軍看中了由江蘇電力下屬三產開發的一處房產,但自覺『太顯眼』,就讓『好友』李鴻以390萬元的價格先買下來,再過戶給自己。嗣後,馮軍讓妻子把房款通過銀行轉賬付給了李鴻,但房子的過戶手續費、稅費都由李鴻支付,共計31萬餘元。
然而,這僅僅是剛開始,馮軍還有後招。據馮軍交代,『2010年,一次喝茶時,我告訴李鴻我夫人在理財。李鴻是個比較聰明的人,清楚我的意思是讓他以其他形式把我付給他的390萬元房款給我妻子理財』。李鴻心領神會,不久便交給馮軍妻子一張工商銀行儲蓄卡,卡裡有400萬元人民幣和9.9萬多美元。就這樣,馮軍不僅一分錢沒花就得到一套價值390萬元的別墅,還多得了10萬元人民幣和9.9萬美元。但是,這還遠遠沒有結束。過了一段時間,馮軍跟李鴻喝茶時說:『你現在業務做大了,別人就做的少了,最好還是收一收,把一些項目轉掉』。李鴻知道又到了該打點好處的時候了,就趕緊又存了390萬元到那張給馮軍的工商銀行卡裡,說是給其裝修房子用。
馮軍與『好友』李鴻的房產之緣並沒有就此打住,除了以相同的方式幫助馮軍購買了兩處房產外,李鴻還被迫當起了馮軍房產的『接盤俠』。2010年,馮軍約李鴻到一處房產見面,說要把這房子賣掉,還說這套房子裝修得很好,材料都是進口的。馮軍問李鴻能不能把這套房子買下來,並開價620萬元。李鴻想『馮軍既然開口了,我只能同意接手,不然馮軍肯定不再給我業務做了』。經查,該房產售價明顯高於市場售價185萬餘元。
除此之外,在向馮軍行賄的人中,還有多人曾『接盤』馮軍賣出的房產和汽車,價格均遠遠高於市場價。一輛馮軍妻子駕駛過的奧迪汽車,購買時70餘萬元,兩年後賣給『好友』價格卻高達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