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最新部署全國公安機關境外追逃追贓『獵狐2017』專項行動,並公布了『獵狐行動』大案。
據了解,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緝捕境外逃犯2488名。2016年『獵狐行動』中,公安機關共從72個國家和地區抓獲經濟犯罪等境外逃犯951名。其中,緝捕或配合緝捕『百名紅通』逃犯19名,協助緝捕職務犯罪逃犯67名、走私犯罪境外逃犯51名;成功引渡8名境外逃犯,實現中秘、中法間首次引渡;境外追贓成效更加明顯,追贓9.99億元。全國公安機關還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組織開展打擊利用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破獲重大地下錢莊及洗錢案件380餘起,打掉地下錢莊窩點500餘個。
有關負責人稱,在開展『獵狐2017』專項行動的同時,公安部還將配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部門組織開展『防范、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以及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治理工作。
2016年『獵狐行動』大案
1一房多賣重復抵押騙4億
河北廊坊公安局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於2011年至2013年將其名下房地產公司開發房產一房多賣、重復抵押,涉案金額300餘萬元;同時,以不存在的房產作為抵押,通過簽訂借款抵押合同的方式,向他人借款,騙取他人4億元,之後潛逃境外。
2014年5月廊坊市檢察院對李某批准逮捕,2015年2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公安部『獵狐』行動辦請我駐外使館協調有關國家執法部門對李某開展查緝。經多國執法部門接力合作,李某2016年1月被成功緝捕回國。
2銀行營業部總經理騙2.7億
據陝西西安公安局雁塔分局立案偵查,自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彭某利用其擔任某銀行營業部總經理之便,伙同犯罪嫌疑人倪某通過實際控制的3家空殼公司,采取偽造公司印章、編造虛假盈利項目等手段,以承諾高額利息為誘餌,騙取受害人文某共計2.7億元。
案發後,彭、倪二人潛逃出境。雁塔區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依法先後對彭某、倪某批准逮捕。國際刑警組織對彭、倪二人發布紅色通報。公安部『獵狐』行動辦請我駐外使館、駐外警務聯絡處協調有關國家執法部門對二人布控,指導辦案單位密切掌握逃犯動態信息。2016年3月23日,二人在韓國被緝捕並遣返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