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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連殺3人 對幸存女孩說『記住我的臉找我報仇』
2017-03-23 14:23:22 來源:中國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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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別墅連殺3人震驚杭城!凶手對幸存小姑娘說:『記住我的臉,以後找我報仇』

  2003年8月15日凌晨,杭州之江花園小區內的一幢別墅裡,發生了一起震驚杭州的凶殺案。別墅內的一家3人被殺,唯一幸存的是一名16歲的小姑娘。

  去年,嫌犯俞海民在諸暨被公安抓獲。從案發到嫌犯被抓,已經過去了13年,當年幸存的少女,現在也已經30歲了。

  今天上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故意殺人案。

  法庭上,被害人的家屬情緒比較激動,法官在開庭前要求被害人家屬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庭審現場,嫌犯俞海民交代了事件的經過。

  2013年8月14日晚上7點多,江邊的風吹在臉上涼涼的。俞海民像平常一樣,口袋裡揣著一把刀刃大約七八公分,紅色的塑料刀柄的水果刀,沿著聞濤路在江邊散步。

  逛到之江花園別墅區的時候,已經是深夜了。

  俞海民說,他當時看到那戶人家非常豪華,又看到鐵柵欄有個洞,人就像中了邪一樣鑽了進去,『以前從未有過這樣的心思。』

  一開始只是在別墅前的草坪坐著,繼續抽煙,後來就產生了邪惡的想法,想進去偷點什麼。

  第一道門沒撬就開了,『我以為高檔別墅防盜很好的。』

  第二道門開不開,俞海民又回到草地上,接著抽煙,打算放棄了。

  等抽完煙又覺得不甘心,於是就拿著口袋裡的水果刀撬撬看。結果,一撬就進去了。

  看邊上有香煙,抽了根,飲料喝了一聽。然後走上閣樓,又坐在地上抽了根煙。

  發了會呆後,俞海民又下樓去書房坐了很久。東看看西看看有個手機,『我當時手機壞了,就順手牽羊放進了自己的口袋裡。』

  隨後,俞海民摸進了隔壁房間裡,後來纔知道這個是保姆的房間。

  『我進去後,腦子還清醒的,是偷偷爬進去的。』俞海民說他爬進去後,先摸了條褲子出來,翻了翻裡面沒東西,又把褲子放回了原處。

  這時,保姆一下子醒了,從床上蹦起來,大喊:『抓小偷!!』

  『當時黑的,迷迷糊糊的,有點亮光,她抓我,我們就扭打了起來。』扭打中,俞海民抽出口袋裡的水果刀直接下手了,『這過程中我已經是腦子一片空白了,只想著不能讓這事傳出去,於是有進人我就捅,有聲音我就捅。』

  『大哥哥不要殺我,不要殺我。』

  就在俞海民發了狂的時候,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叫醒了她。

  這就是整個案件中唯一幸存的小姑娘。

  『你放心,我不會殺你的。』這時的俞海民已經冷靜了下來。

  小姑娘問他為什麼來她家,俞海民編了個謊話說自己的女友得了白血病,缺錢,『你家紅色的光很顯眼,我就想進來找點錢。』

  『我東西不要,只要錢,你能幫我搞到錢嗎?』

  於是,小姑娘把俞海民帶到書房裡的保險櫃邊,但死活打不開,用菜刀也撬不開。

  這時天快亮了,俞海民放棄了,轉身跟小姑娘說:『我要走了,記住我的臉找我報仇。樓上你別去了,直接去門衛處報案。』

  至此,俞海民已經殺了3個人,小姑娘的保姆和她三歲的妹妹,和她年近八旬的外婆。

  案發後,俞海民回到工地,途中將那把水果刀扔進了工地邊上的河裡,『一路上只有幾個賣早餐的,他們也不注意我,也不會關心我的。』

  回到工地天有點亮了,俞海民跑到浴室裡洗了個澡,就上班去了。

  衣服隔了一兩天,把它塞在油漆桶裡,趁著夜色扔進了河裡。

  事發後一個禮拜,俞海民就離開了杭州,先去了上海,第二年又去了新疆去打工乾活。

  就這樣到處躲閃,擔驚受怕地過了13年,直到去年在諸暨一次普通的治安糾紛時,被當地公安采集到了DNA,最終被抓。

  公訴人:這14年期間為什麼不投案?

  被告人:又是小孩又是老人,我家裡父母都是愛面子的人,我說不出口。

  公訴人:事已至此,什麼想法?

  被告人:這個事情也沒有後悔藥,這個事情對我自己也是很大的良心譴責!

  辯護人對出庭接受詢問的勘驗警察進行了很多細節詢問,包括現場是不是所有痕跡都提取、血樣提取的方式、是否注意到拐角一處為何破損、見證人是如何邀請的、為何勘驗報告沒有見證人簽字確認等,對一些細節提出質疑,認為勘驗物證不夠詳盡、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等。

  公訴人出示屍檢報告證據稱,死者彭某(保姆)身上的傷口達35處以上,可見凶手行凶時捅刺的刀數之多,而死者沈某遇害時78歲,頸部等重要部位傷口非常深,死者馮某不滿4歲,身上的傷口卻達16處以上,尤其是頸部要害部位11處。目前庭審仍在舉證質證階段,尚未展開進行辯論。辯護人將會針對控方提交的勘驗筆錄等相關證據程序合法性、客觀性等展開爭議,並據此就被告人是否預謀作案還是臨時起意搶劫進行辯護。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