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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同學被拘禁寫下30萬欠條 原來同學是幫凶
2017-03-22 14:32:57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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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同學約出去上網,卻遭人毆打拘禁,還被迫寫下30萬元的欠條,對此,王小華又疑惑又氣憤。警方介入後,事情這纔水落石出。原來,從王小華被約出去上網開始,他就落入了陷阱,看似義氣的老同學,其實是助紂為虐的幫凶。日前,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阿龍、鄧乙、劉丙等四人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11日下午,王小華被大學同班同學劉丙約出去上網。不一會兒,劉丙的朋友鄧乙也加入他們,就在三人玩得正投入時,一個微胖的男子走近王小華,二話不說打了王小華兩巴掌,還沒等王小華反應過來,對方就惡狠狠地說:『躲了我這麼久,你欠我的錢想什麼時候還呢?』王小華一時蒙了。對方帶有兩名同伙,三人強硬要求王小華和劉丙隨他們走。王小華雖不情願,但面對凶神惡煞般的三人,一時害怕,只好跟他們走。而劉丙也沒有抗拒,一同被帶走了,鄧乙則一個人默默離開了。

  王小華的順從並沒有換來對方的善待。大約半小時後,王小華和劉丙被帶到一個飯店的包廂,對方不由分說對王小華一陣拳打腳踢,並言語恐嚇。後來他們又被帶到一處廢棄廠房,兩人均遭打擊,對方三人還始終辱罵王小華,甚至用電擊棒電擊他,並聲稱要討還30萬元。之後,對方又陸續換了幾個地方,每到一處,王小華都被看管起來,他的錢包和手機也被沒收了。趁看管的人不注意,王小華曾示意劉丙去打電話求救,但劉丙表示『太害怕』,不敢聯系外界。

  到了11月12日凌晨4點多,王小華被毆打折磨得受不住了,終於松口,寫下30萬元的欠條,摁下手印,對方這纔放他們離去。王小華回家後和父親說了這事,父親當即報警。

  案件很快被偵破,真相水落石出。拘禁王小華的微胖男子叫阿龍,不過這事不是他一個人的主意,而是阿龍、劉丙、鄧乙三人聯手的結果。王小華怎麼也想不到,一同被囚禁的同學劉丙竟然是阿龍的同伙。劉丙將他約出來,就是為給阿龍作案提供便利。

  原來,劉丙和鄧乙是好哥兒們,而鄧乙又與阿龍相熟。2016年11月,鄧乙找到劉丙,聲稱王小華欠阿龍的錢,希望劉丙能將王小華約出來,幫阿龍把債要回來,劉丙沒多想就答應了。

  11月11日這天,劉丙順利約出了王小華,收到消息的鄧乙、阿龍也陸續來到網吧,之後就發生了王小華被打的一幕。劉丙之所以陪王小華一同被拘禁,一是為了保險起見,安撫王小華的情緒,二是以免王小華起疑。而鄧乙,看似沒什麼存在感的他,其實是一個重要角色。據阿龍供述,他是經人提點,纔將主意打到家境不錯的王小華身上,而這個人就是鄧乙。鄧乙還將劉丙介紹給他認識。而據劉丙供述,鄧乙因與王小華不熟,纔拜托他幫忙,他為了哥兒們義氣,答應了,不過作案過程中演戲的招數、橋段都是鄧乙設計的。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鄧乙把自己撇得一乾二淨,只承認自己給他們送過幾次飯。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他的辯駁顯得無力。檢察官最終認定,本案系共同犯罪。鄧乙雖不直接參與拘禁、看押、毆打被害人,但他主動提出幫助阿龍向王小華逼債,積極預謀;二是在明知王小華會被帶離網吧要債的前提下,仍通過劉丙將王小華誘騙至指定地點,為阿龍將王小華帶走拘禁提供便利;三是與劉丙『演戲』,佯裝不認識阿龍,多次至拘禁現場安撫王小華,以防他反抗。據此,可認定鄧乙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丙、鄧乙、阿龍及其兩名同伙共五人,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輕傷,劉丙等四人均已被批捕,尚有一名阿龍的同伙在逃。

  (童畫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