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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掛證』亂象,重在用好三大『標點符號』
2017-03-21 13:44:25 來源:新華網  作者:盧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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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盧俊宇

  針對一些擁有注冊建築師、執業藥師等資格的人將職業資格證『出租』出去牟利的現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將治理『掛證』亂象作為推動『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並督促推動有關部門加大整治力度,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所謂證書掛靠,俗稱『掛證』,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到非工作企業名下,以獲取相應報酬的行為。『掛證』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國的職業資格實行單位注冊,相關單位要想進行資質昇級,就必須有相當數量的注冊人員。這一亂象的長期存在,顯然不只給持證者帶來灰色收入造成社會不公,更導致『偽履職』和『偽資質』的大行其道,既使職業資格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作用,更催生相關行業的管理漏洞和質量隱患,也不可避免損傷社會誠信生態。

  這幾年,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對證書掛靠行為的檢查與處罰力度,對個人提交虛假申請材料騙取注冊證書、涉嫌掛靠證書等情況,調查屬實的,一律不予注冊。『掛證族』的牟利空間也不斷在被壓縮,此前2017年社保將全國聯網的新聞,更讓『掛靠族』如芒刺在背。

  另外,目前『掛證』需求本身也在緩解。一方面,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2016年共有200多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證書,有效增加了人纔供給總量。另一方面,有關部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轉變政府職能,改革企業管理模式,減少了『掛證』需求。那麼,如何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加碼,從而徹底終結『掛證』亂象?

  首先,要采取『減法』,即取消於法無據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這樣可以卸掉很多職場人身上的枷鎖,使人纔獲得更加充分的施展纔華的空間。對從業人員來講,不必為『考證』而忙碌、為自己『無證』而發愁,可以集中精力鑽研業務、做好本職工作。對企業來說,可以根據崗位需要招聘到能夠勝任的人纔,不必為『有證』『無證』而糾結,更不必為使優秀人纔獲得『資格證』而付出不必要的支出。

  其次,要采取『加法』,即務必加大對『掛證』亂象的查處、懲戒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通過加強信息連通,無縫比對職業資格證與社保、納稅等信息,堵住監管的漏洞。弄虛作假的『掛證』企業,有必要時應該驅逐出行業;毫無操守的『掛證』人員,有必要時則應實行終生禁入。

  最後,在上述『加法』和『減法』之間要運用好『破折號』。既要清障,又要搭臺,使相關政策能夠銜接配套,為人纔發展留有通道,人纔評價服務不能斷檔。

  整治不是終點,如何構建一個更加科學的資格認證體系纔是最終目標。該精簡的要精簡,該改革的要改革,消除一些行政部門及相關組織在考證方面以權謀利的不當行為。在加強監管的同時,要制定行業組織(比如協會、學會)有序承接職業資格具體認定的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職業資格管理。

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