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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熱水器未裝排煙管致2死 商家賠償15.6萬元
2017-03-17 13:41:44 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彭孝林 李瑞成 劉彥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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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審理/

  商家賠償15.6萬元

  庭審中查明,被告方熱水器銷售商在安裝熱水器時,安裝位置已由原告在廚房裝修時設計好,但未預留安裝煙道的位置。被告告知原告打孔後安裝煙道,但原告一直未打孔。導致煙道一直未安裝。

  法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作為熱水器的銷售者和安裝者,在向原告銷售、安裝熱水器後,未督促原告打孔安排煙道,未盡到相應義務,為事故的發生留下隱患,在本次事故中存在一定過錯。原告未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安裝場所,將熱水器安裝在廚房,未預留排煙孔致未安裝排煙道,使熱水器安裝後留下安全隱患,同時在使用時方法不當,未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應對事故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法院最終判決被告方承擔30%的責任,賠償15.6萬元。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二條『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銷售者未按熱水器安裝使用要求及時督促安裝排煙管道,為事故的發生留下隱患,存在一定過錯,因此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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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焦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