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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購原料生產冒牌進口保健品 被判6年罰80萬
2017-03-13 18:46:02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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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今的保健品銷售渠道眾多,產品魚龍混雜,真假難辨,導致許多人上當受騙後還被蒙在鼓裡,花了大錢,卻吃了毫無效果、甚至是有害的東西。這不,南京一女子在離職後自購原料,生產了138萬元的假保健品,並冒充國外品牌納豆激?復合膠囊通過網絡等渠道銷售。她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鼓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80萬元。

  離職後意圖造假非法牟利

  1981年出生的范娟,大學畢業後在南京某公司從事保健品銷售工作,曾參與銷售該公司在中國地區獨家代理的保健食品加拿大BXD公司生產的BXD牌納豆激?復合膠囊,該膠囊的主要成分是納豆激?、輔?Q10和白果粉等,主要用於中老年人心腦血管疾病的預防保健和輔助治療。2014年12月,范娟從公司離職後意圖自己加工生產假冒的上述復合膠囊,並冒充真品對外銷售以牟取非法利益。

  之後,范娟通過網絡聯系了西安利時生物公司業務員的秦麗娜,並將上述產品的樣品郵寄給對方,要求該公司提供與真品相同顏色的納豆激?原料。

  秦麗娜向公司領導李某某匯報後,領導同意按范娟的要求辦。

  生產假冒保健品以假亂真

  同年12月至2015年10月,范娟先後9次以18.2萬元的價格從李某某及秦麗娜處購買納豆激?原料520公斤。但為降低仿冒成本,范娟向李某某、秦麗娜采購的納豆激?原料中未添加真品中含有的輔?Q10等成分。

  范娟在訂購納豆激?原料的同時,還通過網絡聯系了從事保健食品代理加工業務的劉永昌,後經與劉永昌約定由范娟提供白色塑料瓶、納豆激?原料、瓶蓋、封口膜等。劉永昌提供膠囊殼,並以每瓶4.4元的價格進行灌裝,同時在瓶蓋、瓶身上噴上仿真標貼,以假亂真。

  2015年3月,范娟找到其表姐夫姜傑,為其保管劉永昌從外地托運至泰州市的假冒瓶裝納豆激?膠囊。

  姜傑幫其在假冒的納豆激?瓶身外粘貼印有商品名稱、主要成分、BXD注冊商標等字樣的黃色英文標貼,並在標貼上加蓋仿冒的『CN0891811/2017』生產日期印章,後將假冒貨源快遞給范娟。

  假保健品貨值達138萬元

  2014年12月至2016年4月,范娟、劉永昌累計生產假冒的納豆激?23000餘瓶,范娟向劉永昌支付加工費共計10萬餘元,後將部分產品以每瓶60元至70元的價格銷售給侯某、成某等人。

  2016年4月13日,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後,分別在南京市、泰州市及山東濰坊市,將范娟、姜傑、劉永昌抓獲歸案。並分別在范娟、姜傑家中搜查到417瓶、12瓶仿冒的納豆激?膠囊,經檢測,上述膠囊中均不含產品包裝上標注的輔?Q10成分。後經公安機關核查,范娟、劉永昌生產的假冒納豆激?貨值金額達138萬元,其中姜傑參與生產的貨值金額達21萬餘元。

  2016年9月,檢察機關將被告人范娟等人公訴至南京市鼓樓區法院。法院審理後判決,范娟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80萬元;劉永昌犯生產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70萬元;姜傑犯生產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被告人范娟、劉永昌、姜傑涉案贓物假冒納豆激?膠囊及加工、包裝材料等,予以沒收銷毀;劉永昌違法所得10萬元,予以追繳。

  法官說法

  凡是讓人吃到肚子裡的東西,都是關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問題,所以我國法律對此有嚴格的准入制和制約措施,誰敢視法律為兒戲冒犯,必然要受到無情懲處。

  目前的食品、藥品的生產流通環節,制假、售假的現象還確有存在,諸如范娟等人因見利忘義,動足腦筋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人並不在個別,他們的終極目的就是為了錢。而正因為如此,監管部門纔須不斷加大查處力度,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消費者在發現問題後要勇於舉報,莫做冤大頭;司法部門在受理這類案件後,要依法從嚴懲處,打擊一批警示一片。只有多管齊下,齊抓共管,纔能最終打掉在食品、藥品生產流通環節出現假冒偽劣的頑疾!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