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9日電 濟南一名男子冒充『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司機』,謊稱可以幫助家長實現子女到重點學校上學,先後詐騙8名被害人共計26.5萬元,卻令8名適齡兒童無法正常入學。9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詐騙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紀某斌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
濟南歷下區法院經審理查明,現年37歲的紀某斌自稱在『山東省教育廳給副廳長開車』,取得了被害人唐某某的信任。2014年9月,紀某斌謊稱可以幫助唐某某之子到某校上學,以需要請客送禮為名,在一商場內唐某某的櫃臺,騙取唐某某1.5萬元。隨後,紀某斌通過唐某某的介紹認識了被害人劉某某等3人,其采用同樣手段騙取以上3人各3.5萬元。紀某斌為防止被害人追問,偽造了4張入學通知書於2015年3月交給被害人唐某某、劉某某等4人。
據審理此案的審判長王永革介紹,2015年6月至7月間,紀某斌又故伎重演,經徐某某介紹,采用相同方式騙取被害人王某某等4人共計14.5萬元。後來,徐某某將紀某斌騙取的其中兩名被害人4萬元的款項退賠。至此,紀某斌詐騙數額共計26.5萬元。案發後,贓款全部未追回。
法院審理認為,紀某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紀某斌偽造入學通知書,致使此案8名適齡兒童無法正常入學,且詐騙的贓款全部未追回,酌情從重處罰。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紀某斌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同時責令紀某斌退賠被害人唐某某等相關人員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