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次交涉後主動上交
3月8日,阜陽市文物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文物部門接到舉報後,經過調查了解,發現該工地確實出土了一把殘斷的青銅劍,一施工人員擅自把青銅劍帶走。隨後,有工作人員聯系上這名施工人員,但其的回答一直含糊不清,『就是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不想交這把劍,說有事第二天再聯系』。可第二天,當文物部門再次聯系該施工人員時,發現對方已不接電話。
而文物部門通過工地施工方聯系上這名施工人員後,他稱『在外地開會』。之後兩天,此人再次失去聯系。
阜陽市文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員稱,聯系無果後,文物部門向警方請求協助。警方找到這名施工人員後,其依然不承認自己私藏了青銅劍。文物部門又通過施工方和其取得聯系,讓施工方告訴其法律對於私藏文物的相關規定,『我們還告訴他,如果他主動上交這把劍的話,不會追究他的相關法律責任』。
多番聯系交涉後,這名施工人員表示願意把手裡的青銅劍上交,並通過工地施工方把這把青銅劍上交給文物部門。
經專家初步鑒定,這把青銅劍從年代上看或屬於戰國,具有比較重要的歷史和考古價值。
私藏文物拒不上交觸犯刑法
阜陽市文物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我國境內的一切文物都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拒不上交文物觸犯刑法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追繳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通過警方是可以對這名施工人員采取強制措施的,但是出於保護舉報人的角度,我們一直在敦促這名施工人員主動上交青銅劍,這樣就不用對其進行處罰了。』
該工作人員稱,目前這把追繳回來的青銅劍放在文物保護部門保存,阜陽中奧國際服裝城工地發現的古墓群也已發掘完畢,相關文物整理工作正在進行中。文/本報記者黃筱菁
供圖/阜陽市文物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