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來津的喬先生在網上看到一款廉價苹果二手機,到手機店交易時卻掉進商家設置的陷阱,讓先交錢後再索要高額話費,不交不能走,後被強行高價推銷兩部其他品牌手機。
喬先生反映,2月20日他在閑魚網看到有人銷售二手iPone 6 Plus手機,要價1700元,雙方網上協商談妥,對方要求當面交易。2月21日喬先生來到鞍山西道百腦匯八樓一間辦公室,對方給喬先生看了3款二手手機,分別為iPone 6 Plus、iPone 7和iPone 7 Plus,喬先生表示都很喜歡,3個手機都買了。對方讓喬先生先交錢,共計6200元。喬先生因所帶現金不多,分別用現金、銀行卡和微信付了款。收錢後,對方言稱要做登記,讓喬先生把所帶兩個手機卡給他,並讓喬先生等30分鍾。可剛過5分鍾,對方就讓喬先生存話費,說這3個手機都是合約機,要預存話費11000多元。喬先生一聽急了,表示不打算購買了,但對方說不買錢不能退。僵持了一會兒,對方問喬先生身上還有錢嗎?喬先生說已經沒錢了。對方說,那就買不是合約機的手機吧。於是就硬塞給喬先生兩個『米萊m9』手機,喬先生根本不打算要這品牌機,可是看這架勢,喬先生不拿這兩個手機都出不去門。喬先生本想撥打110報警,但自己的手機卡被對方扣下,喬先生只能拿走這兩部手機。之後他去別的手機店詢問,告之這手機就值幾百元。該店收款後也沒給票據,只給了一張沒有公章的『出庫單』,喬先生只知道該店名叫『維剛通訊』。
喬先生走出該店後報了警,而屬地派出所民警進行調解時,該店堅持不退手機,調解不成,民警建議喬先生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喬先生向本報反映後,同時向市消協及南開區萬興街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經市場監管所調解,店家仍然堅持不退手機,言稱這款手機網上售價2799元。無奈之下,喬先生只得勉強同意店家退款600元差價。
記者調查發現,像喬先生這樣遭遇過手機賣家類似手段詐騙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就此問題,記者向市消協諮詢,消協工作人員介紹,類似手段銷售手機的投訴他們也接到過,這種行為雖不構成欺詐,但顯然違背了消費者的意願,且讓先交錢不退款,構成了強制交易,這明顯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消保法》關於公平交易權的解釋,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公平合理、計量准確無誤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
采訪中,許多消費者表示,針對商家的這種嚴重侵權行為,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應該嚴厲打擊,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