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德3月2日電 男子與他人發生衝突,民警依法調查,其卻暴力抗拒傳喚,抓傷兩民警。福建古田縣法院2日披露,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姚某有期徒刑9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6月21日夜,姚某懷疑家中停水系鄰居所為,遂持一根鐵棍前往鄰居家『討說法』。途中,姚某與聞訊到場欲解決糾紛的鄭某發生衝突,並朝鄭某腹部打了一拳,用手掐其脖子。同月24日,鄭某報警。
同年6月30日,古田縣公安局民警李某某、陳某某、輔警張某某等,持《傳喚證》到該縣大橋鎮大橋村傳喚姚某,姚某明知民警系依法調查其毆打鄭某案,卻以暴力抗拒傳喚,抓傷李某某胸部、張某某手臂。
隨後,姚某被強制傳喚至古田縣公安局大橋派出所。經古田縣公安局法醫鑒定,李某某、張某某的損傷均為輕微傷。另查明,2016年7月19日,姚某因上述毆打鄭某的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法院審理認為,姚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致一名民警、一名輔警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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