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2月28日電 記者28日從廣東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獲悉,一男子去飯店應聘不成偷走老板汽車,獲刑三年半。
2015年10月29日12時許,時年22歲的雲南籍男子韋某來到東莞市長安鎮沙頭社區東橋市場一家飯店應聘服務員,但沒有被錄用。韋某在離開時,無意中看到老板放在收銀臺的小車鑰匙,遂趁著老板到廚房之機,將小車鑰匙偷走。
次日凌晨3時許,韋某持上述偷來的鑰匙來到東橋市場,將飯店老板的一輛黑色本田思威牌汽車盜走。
公安巡警2015年12月22日在湛江市粵西公安檢查站設卡盤查時將韋某抓獲,並當場起回上述被盜的汽車,後發還給飯店老板。
法院經審理認為,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法院視其犯罪情節及認罪態度,判處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完)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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