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5日下午2點左右,高速交警在南昌一收費站查處車輛違法時,發現一輛沒有牌照的車輛緩緩進入收費站。交警隨即上前檢查駕駛員證件,駕駛員李某支支吾吾、閃爍其詞,交警立即要求他接受進一步檢查。
後來,李某情緒非常激動,說車上有車牌。交警查看車輛後備廂,發現果然有車牌,遂問他為什麼沒有按照規定安裝。李某說自己太忙了,沒有時間安裝。當交警進一步查看該車輛有沒有辦理車輛保險時,李某竟然說:『沒有辦理車輛保險和你有什麼關系,這是我個人行為。』
交警向李某解釋了相關法律法規,駕駛員李某纔『幡然醒悟』並向交警道歉。隨後,李某詢問交警聯系電話號碼,說交個朋友。交警說了電話號碼,李某竟轉身回到車上,直接通過手機支付寶轉賬1000元給交警,說要私了。交警當即拒絕,並通過支付寶將1000元轉回給李某。
最後,交警對駕駛員李某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處,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的處罰。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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