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不住老領導、同學和朋友的求情,溫州泰順3名公安民警對一起強迫他人賣淫的案件竟然不立案,幾名逍遙法外的犯罪嫌疑人換個地方繼續組織賣淫。
10月28日,泰順公安局羅陽派出所指導員王海區、民警高羽、龔海新徇私枉法案被永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女孩張某、尚某是四川廣元人,去年12月初,她倆被所謂的男朋友李昊陽、張洪斌騙到了泰順的一家美發店裡。
開店的『老板』蘇建南、蘇苗波、鄭鑫等強迫張某等3個未成年的女孩賣淫。期間,尚某染上了性病。一個星期後,張某逃了出去並向當地羅陽派出所報警。
接警後,當天值班的指導員王海區指派民警高羽、龔海新等人將在理發店裡『老板娘』王巧女,鄭鑫,以及受害者尚某、魏某等人帶回所裡審查。
蘇苗波等人先後找來了王海區的老領導、同學還有他的朋友替自己求情。最後,王海區、高羽、龔新3位辦案民警把涉嫌強迫賣淫案的犯罪嫌疑人鄭鑫、王巧女放掉了,僅從他們那裡拿了2000元給張某、尚某作為回家路費,對該案僅作救助服務處理。不久,『老板』蘇苗波、王巧女等人搬了個地方,繼續強迫他人賣淫。
張某和尚某回到老家後,於今年3月18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警方成功控制了把她們從廣元騙到泰順強迫賣淫的張洪斌及李昊陽。廣元警方向泰順公安局進行了通報。3月21日,泰順警方對該案立案偵查,王海區、龔海新負責偵辦。
王海區3人怕東窗事發,在廣元給兩個受害人做完筆錄後,拿出事先准備好的兩份假筆錄讓兩人簽字,還成功將一份假筆錄放到偵查卷宗裡進行了替換。
隨著偵查的深入,8月15日,王海區向檢察機關自動投案。8月28日,蘇苗波等人因犯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