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02月03日訊 位於杭州市中心解放路的新僑飯店和天工藝苑內,曾經分別開了兩家名為『法佬宮』的桑拿中心,一度受到桑拿客追捧。
昨天,隨著一名陳姓男子及其控制的兩家桑拿中心3名管理人員,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兩家桑拿中心大肆組織賣淫的內幕,纔被揭開。
檢察官指控,2008年至2010年6月間,陳某等人以承包、租賃形式,先後獲得位於上城區解放路的新僑飯店桑拿部和天工藝苑桑拿部經營權,組織賣淫超2萬次,非法牟利逾1200萬元。
對於檢察官指控的涉嫌組織賣淫罪名,陳某及其代理律師均表示有異議。庭審從昨日上午10點一直持續到晚上7點左右。法庭將擇日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兩家『星級酒店桑拿中心』變身『淫窟』
組織管理極其嚴密
指控材料顯示,陳某控制的兩家名為『法佬宮』的桑拿中心,先後招募、僱傭並保持30名以上數量的年輕女性從事賣淫活動,采取上崗培訓、等級管理、制定規章制度、建立組織體系、登記考核等手段控制、管理賣淫活動,交易價格為每次每人約人民幣600元-750元左右。
32歲的劉麗(化名),早在2007年就在陳某控制的新僑飯店桑拿中心做保健員。劉麗說,早在2007年5月,她就應聘到桑拿中心上班,當時做保健員,就是給客人按摩,有時打擦邊球提供色情服務,但發生兩性關系是不允許的。
『到了2008年,我們纔允許從事發生兩性關系的服務,也有了對新來「小姐」的培訓。』劉麗說,到2009年,她已擔任陳某控制的酒店桑拿中心經理。
據劉麗等人的說法,陳某控制的新僑飯店內的桑拿中心,每天大約有23個『小姐』上班,有大約100個客人,每天的營業額大約在6萬元左右;天工藝苑內的桑拿中心,每天有16個『小姐』上班,每天有50-60個客人,每天的營業額大約在4萬元。
男子承認投資『法佬宮』
辯稱對賣淫『完全不知情』
42歲的陳某,初中文化程度,原杭州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案兩家桑拿中心的實際控制人。檢察官指控其涉嫌組織賣淫和抽逃出資兩項罪名。
對於抽逃出資,陳某表示認可,而對於涉嫌組織賣淫的指控,陳健一概否認。陳某辯解說,其所控制的兩家桑拿中心是正常經營,裡面沒有賣淫事實,即使有,也非系其指使所為,其完全不知情。
陳某承認,1998年3月至2010年5月,他在解放路西邊新僑飯店二樓開辦經營桑拿房,私下裡大家都叫『法佬宮』。2009年9月,又在解放路另一側的天工藝苑新開一家桑拿中心,名稱叫『杭州法佬宮餐飲娛樂有限公司』。
新僑飯店的那家桑拿中心,是由陳某一個人承包經營的,天工藝苑內的桑拿中心則由陳健做大股東。
陳某稱,兩家桑拿中心的日常管理,都是由他人負責的。『我不具體管理,只求有利潤。』陳某稱,自己並不知裡面(桑拿中心)做過什麼違法犯罪的事。如果有,也是具體在做的人的個人行為,與他無關。
陳某稱,他所知道的是桑拿中心具體經營項目有桑拿洗浴,保健按摩。兩家桑拿中心的收費標准是每名客人128元(浴資)+128元(1個鍾點)+118元(加鍾)+400(小費)。小費高,是因為客人願意給。兩家桑拿中心除去經理,其他按摩保健的小姐稱之為保健員,一般一家桑拿中心內有30多人。
按陳某的說法,新僑飯店裡的桑拿中心,他一般是一周去一次;天工藝苑內的桑拿中心,他很少去。每天的營業款,出納收好後,把該付給『小姐』的小費去掉,其餘錢入公司賬戶。『小姐』的小費,10天一結……陳某稱,因警方要求其改變經營模式,他後來決定關了新僑飯店桑拿中心,至於天工藝苑的那家桑拿中心,陳某表示,是反復做其他股東的工作,纔關掉的。
陳某認為,自己沒有組織賣淫,只是一種投資經營行為,他只是作為投資人身份開桑拿場所,且聘請了有能力的人負責管理,自己並不具體管理,只求有利潤,平時也不過問經營具體情況。
『小姐』只拿小費提成
月收入最高超過5萬
與陳某受審的3名同案被告人均為女性,都是80後,年齡最小的,1987年出生。她們的身份,是浴場的經理或副經理,而她們進入桑拿中心,都是從保健員或『小姐』做起。
案發後,多名嫖客(基本來自科研、教育、銀行、企業等)向警方作證說,他們去『法佬宮』,衝的就是那裡的『小姐』年輕、漂亮,身材好,服務到位,而且桑拿中心的經理說,他們那裡安全,與各方面的關系都處理得很好,基本不會被查。
一位『小姐』在證言裡提到,自己平均每天給五、六個客人提供性服務,正規按摩一個月只會碰到一個。『小姐』們沒有基本工資,只拿小費提成,最初的時候性服務400元小費,『小姐』拿300元,正規按摩100元小費,『小姐』拿70元。她每月有三、四萬元提成。
另一位小姐也承認,『小姐』沒有工資,就是拿提成的,她每月的收入約為2.5萬元,多時達5萬元。
有桑拿中心經理和『小姐』證實,2009年11月,後面那家新開張的桑拿中心,因發生賣淫嫖娼被抓現行,最後是由陳某去處理的。陳某有時候也到『法佬宮』給經理和『小姐』們開會,表示會給大家提供公平的賺錢機會,鼓勵大家『好好乾』。
此外,陳某有時還提醒外面『風聲緊』,要求桑拿中心在某個時間段,只能提供正規的按摩服務。
意外獲取線索
杭州警方嚴打賣淫嫖娼
陳某控制的兩家桑拿中心被曝出大肆縱容賣淫嫖娼,『非常偶然』。警方有關案發的描述,是這樣的:
警方在日常工作中獲取線索,發現杭州某工貿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某,涉嫌抽逃注冊資金(陳某承認其於2005年12月通過他人代辦將杭州某工貿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增資為600萬元,工商手續辦好後增資部分資金500萬元即由代辦方抽走,其支付7萬元好處費的事實經過),遂於2010年11月15日立案偵查。
同一天,對陳某刑事傳喚,次日對其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進一步偵查發現,陳某等人另有特大組織賣淫嫌疑,經杭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轄決定,遂於2010年11月18日立案偵查,同案另外兩人先後被刑拘,還有一位同案犯因懷孕被取保候審。
偵查機關采取異地羈押方式辦案,嚴防人情關系乾擾,陳某一直被羈押在湖州安吉看守所。
杭州警方也對賣淫嫖妓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在陳某控制的兩家桑拿中心被查處的差不多相同的時間裡,城站附近一家高檔酒店桑店中心以及延安路一家高檔水療中心,也因涉嫌組織賣淫嫖娼被警方查處。
公開的報道顯示,警方查處采取的是異地用警的方式,也就是從桑拿中心管轄區外調用警力進行查處。